6月11日,发改委、自然资源部印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下称《规划》)。《规划》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为主线,明确了到2035年全国生态保护和修复的主要目标,并细化了2020年底前、2021-2025年、2026-2035年等3个时间节点的重点任务。

《规划》目标在203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6%,森林蓄积量达到210亿立方米,天然林面积保有量稳定在2亿公顷左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60%;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640万公顷,75%以上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湿地保护率提高到60%;海洋生态恶化的状况得到全面扭转,自然海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占陆域国土面积18%以上;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

同日,发改委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发改委及自然资源部、林草局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规划》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规划》是党的十九大后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第一个综合性规划。”发改委农经司司长吴晓介绍,除前言外,《规划》共5章25节,部署了9项重大工程、47项具体任务。

吴晓表示,《规划》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国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的一个纲领性文件,抓好《规划》的落实落地,就是下一步全国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的核心工作。

重点布局“三区四带”,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

《规划》明确,将重大工程重点布局在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等“三区四带”。《规划》还根据各区域的自然生态状况、主要生态问题,研究提出了主攻方向。                 

《规划》提出了9项重大工程,包括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等7大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以及自然保护地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等2项单项工程,明确了各项重大工程的建设思路、主要任务和重点指标,并在专栏中列出了47项具体任务。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司长周远波进一步介绍,《规划》在长江重点生态功能区、黄河重点生态区和海岸带共布局了19个重大工程,在长江重点生态区,以推动亚热带森林、河湖、湿地生态系统的综合整治和自然恢复为导向,布局了横断山、长江上中游岩溶地区、大巴山区、三峡库区、鄱阳湖-洞庭湖等河湖湿地、大别山区、武陵山区生态保护修复和重点区域的矿山修复,总计8个重点工程。

在黄河重点生态区,围绕上游提升水源涵养能力、中游抓好水土保持、下游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布局了黄土高原、秦岭、贺兰山、黄河下游生态保护和重点区域矿山修复等5个重点工程。

在海岸带,以海岸带生态系统恢复和服务功能提升为导向,布局了黄渤海、长江三角洲、海峡西岸、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和海南岛6个重点工程。目前,自然资源部按照工作分工,也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编制长江、黄河和海岸带三个重大工程的专项建设规划,来推动陆海统筹、河湖联动这种治理模式。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激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目前在生态保护修复中因为盈利能力较低,项目风险较大,加之缺少一些必要的激励机制,社会资本来投入生态保护修复的意愿不强,比例不高。”周远波称,工程实施仍然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投资的渠道相对单一,总量有限。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周远波表示,在政府投入的同时,一定要通过释放政策红利,为社会资本、社会力量投入生态保护增加动力、激发活力、挖掘潜力,逐步打通绿水青山转为金山银山的通道。

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方面,《规划》提出,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作为各级财政的重点支持领域,进一步明确支出责任,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鼓励各地统筹多层级、多领域资金,集中开展重大工程建设,形成资金投入合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持续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加强监督考核。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建立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在提供金融支持方面,《规划》提出,将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作为金融支持的重点,建立健全生态资源融资担保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制定激励社会资本投入生态保护和修复的政策措施,保障各类社会主体平等享受财政、土地等优惠政策的权利,鼓励金融支持,稳定政策预期,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重大工程建设和管理,探索重大工程市场化建设、运营、管理的有效模式。

在完善制度体系方面,《规划》提出,将加快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快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深化国有林区、国有林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草原承包制度,促进盘活相关自然生态资源。鼓励各地在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基础上,结合有关重大工程建设,积极推动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生态种养、生物质能源、沙产业、生态康养等特色产业发展。

在激励社会投资主体方面,《规划》还提出,按照谁修复、谁受益原则,通过赋予一定期限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等产权安排,激励社会投资主体从事生态保护修复。对集中连片开展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 1%—3%的治理面积从事相关产业开发。建立健全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探索研究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修复工程通过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参与碳排放交易的有效途径。

将对长江黄河等重点区域集中投入资金治理

《规划》目标到2035年,通过大力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全国森林、草原、荒漠、河湖、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实现根本好转,生态系统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高,生态稳定性明显增强,自然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基本建成,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基本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基本绘就。

其中,森林覆盖率达到26%,森林蓄积量达到210亿立方米,天然林面积保有量稳定在2亿公顷左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60%;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640万公顷,75%以上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湿地保护率提高到60%;海洋生态恶化的状况得到全面扭转,自然海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占陆域国土面积18%以上;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

除了努力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外,林草局规划财务司司长闫振表示,林草部门将大力开展长江、黄河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下一步,林草系统要将过去分散在各个工程的项目资金,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方式进行配置,特别是在长江黄河以及其他重点区域集中投入,和其他行业部门的生态保护修复举措配合起来,达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修复的目的,确保长江黄河流域的森林和草原生态系统持续改善。

此外,闫振还提出林草部门要全面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一要全面保护天然林和天然草场,让29.66亿亩的天然林资源得到休养生息。二要大力发展国家储备林,用人工林代替天然林,满足老百姓对木材和优质林产品的需要。做到“一体两翼”、“双轮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