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备案提出更严要求。已在协会登记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5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1.7万已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但没有管理基金的公司,将面临资格撤销。一年的备案费每家2万,3.4个亿都不要了。原因是“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众多、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一些机构滥用登记备案信息非法自我增信,一些机构合规运作和信息报告意识淡薄,一些机构甚至从事公开募集、内幕交易、以私募基金为名的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
过年了领导们还在加班加点出政策啊,郁闷了,本来今年私募拍照不让发了,老牌照成了香饽饽,1月私募发行产品数量仅为6只,这下都打水漂。
现在只剩下诗和远方了。。。
其实也好,资产管理本来就是一个大工程,交易,风控,系统,后台,营销,样样得有,投资者还不好对付,其实小私募真的很难做,在此帖最后温习下为什么在中国不要轻易做私募基金的梦。
私募们要跪了:2/3面临被撤销资格(年关真难过)
2月5日下午,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即可又引来私募小伙伴们纷纷转发。
这两天基金君看到,协会陆续出台了私募内控指引、私募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多个文件,年底政策密集发布期令人浮想联翩,监管来了,2016年行业将发生巨大变革。
一晃私募备案登记工作开展已有两年了,看着私募行业的逐步发展、壮大,被认可、在规范,相信每一个从业人员内心都是感慨万千的。基金君犹记得,两年前协会颁发首批50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不少老牌私募人士拿到以后都很激动,私募行业经历了十年风雨路,如今终于成为正规军。
今天协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16年1月底,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5841家,已备案私募基金25461只,认缴规模5.34万亿元,实缴规模4.29万亿元,私募基金行业的从业人员38.99万人。经历前两年牛市,基金君周围的朋友也有不少“奔私”创业,真正在经历着一个私募大时代。
抒发了那么多情怀,基金君也得言归正传,大家一起来看看最新监管的声音,用心解读以了解政策方向。
《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细看下来,主要有几个点,一是私募以后不再发放纸质、电子牌照了,避免征信乱象;二是拿了牌照不发产品的要被取消资格;三是不及时报送季度、年度等信息要被列入异常机构;四是私募要出具法律意见书;五是私募至少2名高管要有基金从业资格。
私募不发纸质、电子牌照了打击非法征信
首先《公告》说了,以后协会不再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电子证明,此前发放的纸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电子证明不再作为办理相关业务的证明文件。
基金君知道,一些私募拿着协会的牌照玩坏了,夸大宣传自己是经过权威部门认证的,来达到自我征信的效果,从事P2P、民间借贷、担保、非法集资等,还有的甚至倒卖牌照,非法办理。这些都对行业造成很大伤害,也有违了备案的初衷。尽管协会一再强调了很多次,还在协会网站郑重公布,但乱象依旧不断。现在协会索性不再颁布这样的牌照,只做备案登记。
2/3私募面临资格撤销拿了牌照不发产品要取消资格
《公告》规定,登记了私募基金管理人,但是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备案产品的,就要被注销私募管理人资格了。
具体情形有三种,一是新登记的私募,如果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产品;二是登记满了12个月的私募,在今年5月1日前还没有备案产品;三是登记没满12个月,在今年8月1日前没有备案产品。这些统统要被注销原来的牌照。
原来私募有两万多家,但协会通过调查发现,竟然有69%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已经登记但是未备案基金,数量超过1.7万家。不少机构最初不管三七二十一,快速、盲目登记牌照,有的甚至没有实缴的注册资金,为自己开展别的业务做背书,已经欺骗了一大帮投资者,尤其是一些私募股权机构。
这么做是为了杜绝一些没有实质业务开展的私募,拿着牌照四处招摇撞骗,你必须要在管理产品、真正做投资,人家才能让你持牌,而且产品需要经过协会备案。有个私募小伙伴告诉基金君,现在私募产品备案要求也在提高,材料不完整、程序有问题的都不让备案。现在加强管理,正好洗掉一批不好好做投资的机构。
不及时报送信息者将被列入异常机构名单
《公告》规定,私募管理人要及时通过备案登记系统报送私募产品的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如果做不到,会被暂停受理产品备案申请,如果累计达到2次的,要被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对外公示。另外,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企业公示名单的,产品备案不了了,自己也登记不了了。
有些私募觉得备案后就一劳永逸,然后从来不更新信息,不报季度、年度运行情况,产品发生的重大问题,甚至他们的客户也不知道自己的产品运行如何,公司是否还在运作,经常要到出了问题时才知道原来资金被乱用。另外,有些机构不如实填报信息,到处注册多个关联机构,动不动就玩消失、失联。及时报送信息,通过程序上的连续性、信息的公开透明,保证投资者不至于处于信息真空情况,好坏都有说法。
但有些私募存在不太适应信息持续报告制度,没有形成自觉性和合规意识等问题,导致私募行业整体统计数据不完整、不连续、甚至失真。这该如何是好?监管的意思是通过相关惩罚措施,慢慢就形成习惯了。
提交法律意见书
《公告》规定,新私募申请备案、老私募发产品,还有出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等重大事项时,都要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意见书要对私募的登记申请材料、工商登记情况、专业化经营情况、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分支机构情况、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外包情况、合法合规情况、高管人员资质情况等逐项发表结论性意见。
基金君认为,法律意见书等于是借用律师事务所的力量来办事。实际情况中,基金君也接触到协会和律所的多项合作,原来在备案过程中,确实碰上过有些私募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等事情,在加强监管的过程中,协会需要借助外部的力量来帮忙审核私募资格,依靠第三方的专业性进行尽职调查,专业的人办专业的事,这样备案的私募机构资质会更加稳妥。
至少2名高管要基金从业资格证
《公告》规定,做股票等证券投资的私募高管人员都应该要基金从业资格,而不是证券投资的,也至少要有2名高管有基金从业资格,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则是必须有的。另外,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同时,协会还对高管拿证做了规定,不仅要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还要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并且资管年均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等。
原来浏览协会网站时,基金君确实发现不少私募的高管(除了原来公募出来的,本来就考过,无压力)都没有从业资格证,成为风险提示,尤其是一些民间派的私募人士。现在协会把这项考试纳入旗下,也是为了方便私募小伙伴去考,基金君身边就有私募小伙伴最近在抓紧看书,考从业资格证,不拖组织后腿。
基金从业资格证是进入基金行业基本门槛,而高管作为精英人才,更应该起到表率作用,加强自律。现在好多做股票的私募其实都已经拿资格证了,重灾区是股权投资、创业投资这一块,高管缺乏职业道德、合规意识和专业能力,有些根本不懂金融的人还去搞投资,连客户都不放心。
其实协会在这方面已经放宽要求了,股权私募只要两个高管取得就可以,而且证券从业资格等其他资格证也能受到认可,但要加考一门职业道德方面的考试。
看完了正规的解读,来听听私募民间的声音吧,其实私募对于新规出台还是有很多疑问的。
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金融民工们扫了一眼平平无奇的股市,纷纷叹了口气准备回家过年~不想敬业的中基协却扔出了个更大的炸弹——进一步私募规范基金管理人登记……
瞬间在各大讨论群引爆。
心一下子跳到嗓子眼的私募同志们迫不及待逐条逐项仔细阅读,各抒己见展开热烈讨论。有些疑问在讨论中似乎是得到了答案,有些一时都无从得解……
私募A: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这句话,风控负责人能不能炒股票炒期货?
私募B:我也是这么解读的风险隔离措施
私募C:按照对证券和期货公司的风控要求管理私募基金吧
私募A:那这句话的意思,到底是风控负责人完全不能自己买卖股票期货,还是风控负责人不能参与到公司的投资业务中去?
私募B:我是参照券商风控的监管来解读的,所以理解成不能自己买卖股票
私募C:我觉得应该是前者,前者是包括后者的,避免跟客户的利益冲突,老鼠仓什么的……不过很难真正做到啊
私募Ⅰ:所谓的备案产品指的是自己发行吧?走资管的不算?
私募Ⅱ:走资管您公司没有备案产品,是由资管通道备案的产品
私募Ⅲ:还是希望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才好
私募甲:律师意见书怎么出,中国律师事务所是某个事务所的名字吗,还是泛指中国的律师事务所?
私募乙:应该是泛指吧
私募甲:是不是所有事务所都有资格,还是有特定的证券资格的?
丙:委托一名律师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就可以出了,律师事务所没有所谓证券资格的说法
基金业协会新规原文。。。
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编办相关通知要求,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自2014年2月7日起正式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备案和自律管理工作。两年来,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制度得到行业和社会的广泛认同,私募基金行业发展迅速,初步形成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诚实信用为基础的自律监管体制。
一段时间以来,私募基金行业存在的问题倍受社会各界和监管机构关注。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众多、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一些机构滥用登记备案信息非法自我增信,一些机构合规运作和信息报告意识淡薄,一些机构甚至从事公开募集、内幕交易、以私募基金为名的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从上述问题和两年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工作实践出发,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受托人义务,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关于取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
鉴于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已基本建成,为加强对私募基金行业的社会监督,实现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有效、动态管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中国基金业协会不再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电子证明。中国基金业协会此前发放的纸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电子证明不再作为办理相关业务的证明文件。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中国基金业协会以通过协会官方网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最新情况,以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和APP客户端公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实时基本情况为准。社会公众和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两个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信息。
二、 关于加强信息报送的相关要求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及时备案私募基金
为实现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有效监管,督促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展业,及时备案私募基金产品,中国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及时备案私募基金提出以下要求:
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办结登记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登记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5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3、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登记不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8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被注销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若因真实业务需要,可按要求重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机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以在官方网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该申请机构再次办结登记手续。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报送义务
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及时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更新等信息报送义务。
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时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更新义务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应整改要求之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暂停受理该机构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
2、 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时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更新义务累计达2次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其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对外公示。一旦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异常机构公示,即使整改完毕,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
3、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因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企业公示名单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应整改要求之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暂停受理该机构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同时,中国基金业协会将其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对外公示。一旦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异常机构公示,即使整改完毕,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
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企业公示名单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不予登记。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时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21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四月底之前,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要求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应整改要求之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暂停受理该机构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同时,中国基金业协会将其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对外公示。一旦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异常机构公示,即使整改完毕,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
2、 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成立满一年但未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不予登记。
三、 关于提交法律意见书的相关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部分重大事项变更,需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中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对申请机构的登记申请材料、工商登记情况、专业化经营情况、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分支机构情况、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外包情况、合法合规情况、高管人员资质情况等逐项发表结论性意见。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具体适用情形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需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作为必备申请材料。对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提交申请但尚未办结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机构,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二)已登记且尚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首次申请备案私募基金产品之前按照上述要求补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三)已登记且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国基金业协会将视具体情形要求其补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四)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变更控股股东、变更实际控制人、变更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或中国基金业协会审慎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应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
四、 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基金从业资格相关要求
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一)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含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及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关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基协字[2015]112号),符合相关考试成绩认可规定情形的,可视为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二)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此类情形主要指最近三年从事资产管理相关业务,且管理资产年均规模1000万元以上。
(三)已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或者通过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等金融相关资格考试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
(四)中国基金业协会资格认定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拟通过上述第(二)、(三)情形的认定方式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还应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方可认定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应当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关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每年度完成15学时的后续培训方可维持其基金从业资格。
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上述规定,自查相关高管人员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情况,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高管人员资格重大事项变更申请,以完成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暂停受理该机构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及其他重大事项变更申请。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持续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对外公示该机构相关高管人员的基金从业资格相关情况。
中国基金业协会已发布的有关规定和解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基金业协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
延伸阅读:
为什么在中国不要轻易做私募基金的梦
作者:黄祖斌
在大概两三年前,在证券市场周刊这个杂志上看到一个令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有个印度人,在美国原本办企业。2002年左右,在书上看到巴菲特的成功故事和他搞价值投资的一些方法。这个人觉得这一切真是太有意思了,于是企业不办了,特意上门找到巴菲特,表示希望成为他的助手,可以不要任何工资。巴菲特可能面对太多这样的毛遂自荐者,或是因为其他的考虑吧,拒绝了。于是这个企业家自己成立了一个私募基金,在大概10年的时间里,业绩比巴菲特还要好。考虑到巴菲特用了成本极低的杠杆,相对业绩更好。
这个故事对我最大启发是,在美国这样一个金融市场非常发达的国家,即使是一个根本不是这个行业的人,也能很方便地搞一个私募基金。而对我来说,要想在中国搞一个私募基金,并不是说不可能,但成本太高,规模估计也小得可怜。所以即使在一年左右以后,我在投资方法上有了新的突破,去年收益率比九成以上的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都要高,但我根本没有搞私募基金的想法。目前代为管理的唯一账户,还是因为偶然的原因,一个十多年前的同事让我管理的,我也根本没有想过要收他的什么固定管理费、浮动管理费,他有这个意愿,我也不会要。在第一期资金满仓有较多收益后,加过3次资金,目前一半股票仓位,20%是 150188这个品种,按总投资额算有20%的浮盈。
中国人的储蓄率其实比美国高得多,中国也有大量的高净值客户,中国人更对投资理财普遍有兴趣,但为什么中国要搞私募基金如此之难?并不是银行、信托公司在私募基金的募集、管理过程中要付出较多的费用,也不是中国私募基金很难在低租金的地方租用办公室(这样看起来象是个骗子公司),主要原因是中国的合格委托人和合格的股票基金管理人一样难找。
在上轮牛市的2006年,我当时在上海一个律师事务所里,在单位里因为股票投资得不错,有同事就说,他可以介绍一个朋友给我,让我代为投资股票,我当然也有兴趣。在2006年末,我才只有大概40万的个人净资产,面对牛市,又没有现在已经比较普遍的融资融券业务,对资金的渴望还是比较强烈的。同事的朋友说100万没问题,分成也好商量,但提出如果发生亏损,要由我承担相当于银行存款利息的保底收益并由我完全承担亏损。虽然当时我对后市还是很看好,但我还是坚决拒绝了这样要求旱涝保收,只想坐收超额收益而不想承担风险的委托人。
最近一两年,中国的影子银行风险集中暴露,媒体公开报道的就有不少城市动不动几十亿的民间借贷崩盘或陷入困境,有部分信托或是银行理财产品不能正常兑付预期收益。在这些事情的处理过程中,有不少投资人坚决要求银行兑付“利息”和本金,将这些投资工具当成了银行存款。其实在中国,大量的居民缺乏最基本的风险意识,却要求明显高于无风险利率的收益率。投资观念的改变,不比宗教信仰的改变容易太多。
在很多中国股票基金投资人心目中,合格的股票基金管理人要有以下所有的能力:
1、每一年都能取得正收益,不论是2008年还是2011年,有条件的要实现,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实现。最好是每一个月都能取得正收益。
2、在上述条件下,最大回撤最好在4%或更低的水平。最好最大回撤在1%以下,并且在一周内就能回补。
3、能取得明显超过上证指数的超额收益。如果某年是创业板或是中小板行情,那么这个要求超越的指数就成了创业板或是中小板指数。
4、要求对投资亏损提供炮灰来保证委托人的投资不出现亏损。
在美国这样的金融市场发达的地方,坚持以上四条的人恐怕根本找不到管理人,根本没人尿他们。但在中国,在中国特色的股票市场,既然都是这样的要求,于是有些做私募基金的人就被迫做出一些承诺,反正精心设计的好几十页的合同,这些委托人也看不懂或根本没有耐心看。客观地讲,中国一些投资人还是很好骗的,虽然其中不乏一些可怜人。
2008年的暴跌后,我在媒体上看到这样一则公开报道,有个私募基金经理,当年只亏损大概10个百分点,按说这种业绩,只要还知道好歹的委托人,都应该比较满意。但这个基金经理将老婆、孩子杀掉后自杀。实在无法理解,我想或许是因为承诺了一些保底条款吧。
只要中国的资本市场不关闭,只要我不是死于意外,我早晚是个亿万富翁。更何况我对用别人的钱加速自己致富,又扩大中国贫富差距的事,从心理上实在是比较矛盾。为一个人渣理财赚钱,更是比无法接受(我在上海当律师的时候,有同事有个客户,上海男人,特别擅长骗女人的钱和色相。拜金主义的中国,劳动模范不好找,人渣多得是)。因此,我虽然也动过做私募的念头,但基本上不抱幻想,宁可在一个县级市的小镇上用自有资金滚雪球。要太多钱干什么呢?
正因为不抱这种幻想,大概一个月前,以前在某金融机构共事过的一个同事,他的一个朋友介绍了一个高净值客户,想委托他做股票投资的管理人,他觉得一个人干不起来,打电话想让我参与时,我虽然口头答应去北京会个面,但心理纯粹是抱着不辜负朋友好意的想法。即使达成合作意向,我都未必重新去北京居住。我在一个周五上午坐火车去北京,晚上和朋友吃饭时,朋友对我说不要抱太大希望,我也表示本来就不抱什么希望。随便把上亿资金委托给两个原本不相识的人,这种概率实在太低。在去酒店会面的车上,我说中国合格的委托人和管理人都难找,往往在市场下跌时要求绝对收益,在市场上涨时要求超额收益。
由于委托人飞机晚点,我还退掉了当天晚上就回去的火车票。委托人晚上九点半左右才到酒店,谈了大概两个半小时。不过没20分钟,我就发现达成意向和中石油在2个月内重返48一样渺茫。
这位委托人相当年青,可能都不到30岁,他一再强调资金不成问题,一两个亿肯定不止。他也相当坦诚,人品感觉是不错的。他在北京有现在的办公室和注册好的公司,如果不是投资理念上有明显的差异,其实是很多人私募基金经理梦寐以求的投资人。要知道,中国目前的法律规定,通过信托发行的私募基金,购买的门槛是100万元,最多只能向不超过100个客户出售(300万元以上的投资人不受限制),因此即使在工行、招行这样的银行来发售,全国到处路演,准备很多材料,或许都募不到1亿。
这位委托人的投资理念和投资计划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要放大杠杆,做到四五倍,成本大概在9%左右。
我自己去年也用了杠杆,但融资融券账户的额度基本上1万元都没动,用的是正回购,融资成本不到年化3.5%,杠杆倍数不到0.5倍,但即使如此,我也很少用满可用杠杆。我对老婆讲,我这个年龄不能孤注一掷,输光了再去北京打工,月薪一万多,重头再来,似乎挺刺激,很豪迈,但根本不予考虑。
2、要求绝对避免亏损。
果然如我所料,他明确提出不能亏损,当然他说这是大原则,并不是完全要求做到。这位委托人自己也是股票投资方面的熟手,在香港和朋友一起从大概 1千万还是几千万净资产做到5亿净资产的规模,但因为种种原因,又回到1亿。这说明他自己以往有过大亏。如果因此想寻找能避免大亏损的管理人,也是比较明智的选择,但从上面说的加几倍杠杆,以后面的一些要求或是投资计划,就很难兼顾了。
3、有认可的机会,要重仓甚至满仓单只股票。
这位委托人以往在香港市场上经常是自有资金并加杠杆满仓一只股票,连续成功并快速致富,于是对这种做法深信不疑。他问我们假如有某只股票的确定的消息,或是确定的利好,能拿多少仓位。我朋友说不超过二成,我干脆没有回答。他提出要拿六成以上的仓位,很可能就是加杠杆后全面押上。
4、对收益率的过高追求。
委托人提出行情不好的时候,每年赚三四成就行了。如果上证指数一年有20%的涨幅,我有80%的概率能实现这个收益。但这个收益率,就是索罗斯、巴菲特、林奇也达不到。
5、明确提出可能会借助内幕消息做。
我以前当过律师,所以对法律类的风险非常警惕,以后证监会对内幕交易查得越来越严,我当然不大可能为赚点钱就冒监狱生活的风险。其实如果买好长期看好的20只股票,进监狱10年,收益率可能比中间一年换一次仓收益率更高。不过人赚钱不是为了进监狱。
6、明确提出小盘股是投资重心。
由于以上的一些理念或是计划,我从会面前20分钟开始,就懒得讲我的方法或是策略了。股票市场,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不能轻易说谁的方法就是对的,谁的方法就是错的,关键是要坚持自己的有效方法,不要心猿意马,想通吃各种方法的优点而回避所有的缺点,既想拥有孙悟空的铁棒和72变、筋斗云,又不想头上有一个金箍。
那次会晤还讨论了其他问题。
为什么巴菲特和他和合伙人芒格都是80岁左右的人了,巴菲特还得了癌症,还快乐地管理着股票基金,而彼得林奇不到50岁就退休了?我想就是来自投资人的压力不同。巴菲特最初的投资合伙企业,完全是他的亲戚、朋友,有充分的信任,而且巴菲特约定委托人不得干预他的投资。到后期巴菲特掌管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资金更是来自保险公司,而不是直接的委托人,巴菲特不需要面对一些愚蠢的问题和有压力的质询。但林奇作为公募基金经理,不得不面对这些东西。林奇40多岁就满头白发,他早早地退休,我真是对他充满敬意。他功成身退,留下一个后人几乎不可能打破的记录,不贪恋名望和财富,实在是高。
在中国做私募,也面对林奇一样的问题,任何一个委托人,都是自己的衣食父母,得罪不起。很多私募基金经理,又普遍年轻,在客户不切实际的要求之下,容易心理失衡,难以集中精力放在投资上。更何况多数私募基金经理,根本还没有得道。所以多数私募基金业绩不佳,于是他们吹牛来募集资金,于是他们不断地为自己辩解。
虽然这次北京之行不成功,不过还是挺愉快的。了解了朋友的工作状况,交流了对市场的看法。由于不能当天返回,到我弟家住了一晚,和我妈、我弟,及我侄女难得见一面。
也许到我50岁以后,我突破了做私募基金的道德障碍和心理障碍,中国这的金融市场也比较发达了,也为了为女儿在金融领域的发展,我会搞一个私募基金,但目前,我根本不做私募基金的梦。中国也不太适合轻易做私募基金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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